語言交際雙方的性格,以及說話所涉及對象的性格
人的性格可以影響人的說話和行為,某種性格的人通常會說某種類型的話,做出某種類型的行為。下面例子出自南朝宋劉義慶的《世說新語·忿狷》第二則:
(50)王藍田性急。嘗食雞子,以箸刺之,不得,便大怒,舉以擲地。雞子于地圓轉未止,仍下地以屐齒蹍之,又不得。瞋甚,復于地取內(nèi)口中,嚙破即吐之。王右軍聞而大笑曰:“使安期有此性,猶當無一豪可論,況藍田邪?”
王藍田作為一個有急躁性格的人,在一次吃雞蛋的時候有如此的行為是很合乎情理的。
作家在寫作小說的時候,一般不會直接告訴讀者人物形象有什么性格,而是通過寫小說人物形象的說話和動作來顯示這個人物形象的性格。舉例來說:
(51)襲人聽了這話,又是惱,又是愧;待要說幾句,又見寶玉已經(jīng)氣的黃了臉,少不得自己忍了性子道:“好妹妹,你出去逛逛兒,原是我們的不是。”晴雯聽他說“我們”兩字,自然是他和寶玉了,不竟又添了醋意,冷笑幾聲道:“我倒不知道,你們是誰?別叫我替你們害臊了,你們鬼鬼祟祟干的那些事,也瞞不過我去,——不是我說:正經(jīng)明公正道的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,也不過和我似的,那里就稱起‘我們’來了?”(《紅樓夢》第三十一回)
晴雯在說話中,抓住襲人話中的“我們”作文章,把襲人挖苦諷刺了一通,這是跟晴雯大膽、任性、率真的性格相合的。
又如魯迅在《阿Q正傳》中寫阿Q,魯迅挑選了跟阿Q有關的一些典型的、有一般性、代表性的材料,而把一些非典型的、特殊的、沒有代表性的材料舍棄了。譬如說,阿Q挨了打,還要說“兒子打老子”,自己長癩瘡,便不許人家說“光”字、“亮”字,這些就是典型的材料,因為它有力地描繪了阿Q的性格。阿Q是什么性格?總的方面就是一個滿足于精神勝利的人,其次是一個自大又自卑的人,對強者自卑,他本身是一個弱者,但對更弱者自大。所以說,魯迅寫這的這些材料有力地描繪了阿Q的性格。(朱德熙1951:22)
再看一個例子:
(52)駝背五少爺話還未完,突然闖進來了一個滿臉橫肉的人,披一件玄色布衫,散著紐扣,用很寬的玄色腰帶,胡亂捆在腰間。剛進門,便對老栓嚷道:……(魯迅《藥》)
這一段文字里的一些動詞的運用,把康大叔這個人物的性格畫龍點睛似地揭示出來了。他是“闖”進來的,而不是“走”進來的,而且一闖進來就“嚷”,這個“闖”和“嚷”表現(xiàn)了這個人的性格是那樣的粗暴,那樣地殺氣騰騰。再看他的外形,衣服不是好好地穿在身上,而是“披”在身上,紐扣也是“散”著的,腰帶不是系在腰間,而是“胡亂捆在腰間”。這“披”、“散”、“捆”形象地描繪出一個劊子手的特有的外形。通過這樣的外形,把康大叔這個人物的兇殘面貌也就襯托出來了。(李嘉耀1987:6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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