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快中國實驗語言學的發(fā)展,鼓勵青年學子走上語言研究科學化的道路,激發(fā)青年學子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(chuàng)造性,特設(shè)“語言實驗之星”獎。
第一條 本獎授予從事語言實驗的博士生、碩士生和本科生。參評成果為在學期間或畢業(yè)后一年內(nèi)公開發(fā)表在學術(shù)刊物上的基于語言實驗的論文。由二人及以上合作完成的論文,可以推薦論文的第一作者。
第二條 “語言實驗之星”獎每兩年評選一次,每逢偶數(shù)年舉行評選。設(shè) “語言實驗之星”獎10名。對獲獎?wù)哳C發(fā)獲獎證書,獎勵實驗軟件和獎金。首屆“語言實驗之星”獎將于2022年10月評出,并頒獎。
第三條 成立“語言實驗之星”評獎辦公室,由《實驗語言學》編輯部和南開大學語言所及捐贈方代表組成。負責評獎的推薦受理、組織評審及有關(guān)事務(wù)工作。
第四條 《實驗語言學》編輯部和南開大學語言所聘請知名專家擔任評審委員,組成“語言實驗之星”獎評審委員會。
第五條 本獎項不需要本人申請,只接受導師和專家推薦。每篇推薦論文需有兩位推薦人(副高及以上職稱)。推薦書可通過《實驗語言學》網(wǎng)站(http://www.exp-linguistics.com/)“語言實驗之星”獎欄目中下載。
第六條 推薦人的意見書,以及被推薦成果的電子版全文和作者簡介,請于評選年的6月30日前發(fā)到E-mail:[email protected]。
第七條 評獎委員會每次評審結(jié)束后,將公示評選結(jié)果7 天。凡有異議者,可以實名提出意見和證明材料。評獎委員會將視情況進行適當處理。
第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解釋權(quán)屬“語言實驗之星”獎辦公室。
“語言實驗之星”評獎辦公室
2021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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