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 間: 2019.12.24
地 點: 中國 天津 天津師范大學(八里臺校區(qū))逸夫樓2樓多功能廳
主辦單位: 天津師范大學語言、心理與認知科學研究院
與會人數: 待定
轉載自微信公眾號:TPCS
學術報告
題目:論現代漢語語法研究的證據問題
主講人:陳平 教授
日期:2019年12月24日(星期二)
時間:下午14:00-16:00
地點:天津師范大學(八里臺校區(qū))逸夫樓2樓多功能廳
摘要
語法研究所需例證有三個主要來源:一是自省,即研究者根據自己的語感,自造例子;二是實際出現的語言材料,包括口語和書面語,近來更是有海量容積的語料庫可資利用; 三是通過調查或實驗搜集與檢驗有關語言現象。通過這三種方式獲取的語言例證各有利弊,分別有最適宜的用途。黎錦熙1924出版的《新著國語文法》,是第一部以現代漢語為研究對象的語法專著,語料來源主要是書面語。此后三、四十年間出版的現代漢語語法著作,所用例證也主要從書面語而不是口語中選取。1970年代之后,口語材料得到更多的重視,自造例句的做法漸漸成為常態(tài)。這種做法及變化的原因是什么,結果是什么,是我們要探討的主要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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